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62 831-160 德州市德城区文化路园林小区居民在楼顶搭建鸽棚,噪声、粪便严重污染居民环境。 德州市 噪声 园林小区位于文化路292号,共23栋居民楼。经查,交办件中反映的在楼顶搭建鸽棚的居民为该小区七号楼二单元4楼东户业主邱某某,养有参赛信鸽58只。该业主私自在楼顶搭建鸽棚,日常饲养、放飞信鸽产生的粪便、噪声影响小区居民生活。该问题属实。 是 责令改正、约谈 区政府立即责成广川街道办事处与该业主进行了沟通,促其认识到自身行为对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能够造成的不良影响,责令其立即整改。因信鸽养殖涉及GPS定位等技术性问题,该住户已承诺3日内将所养殖的信鸽处理一批,剩余信鸽于12月前清理完毕。同时提高清理鸽子粪便的频次,减少放飞次数,杜绝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不好影响。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63 831-162 临沂市临港区团林镇李家桑园村书记李某某私自开采铁沙,破坏耕地;村内有一养猪户潘某某无环评手续,偷排污水,臭气熏天。 临沂市 大气、水、生态 1.群众反映的私自开采铁沙场所位于李家桑园村东约100米处的一处废弃水泥预制厂内,该厂占地29亩,2015年5月由莒南县坊前镇张某某和日照市李某租赁,以钢铁企业废渣为原料洗选铁沙,并非开采铁沙,属于土小企业,2016年6月已被团林镇政府清理取缔。目前,现场已无筛选原料、产品和设备。该厂所占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并非耕地。未发现李家桑园村书记李某某存在开采铁沙行为。2.该养猪场名为“临沂华承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村南400米,占地50亩,属适养区,以出售仔猪为主,现有存栏母猪260头,年出栏仔猪约4400头,但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养殖场建有标准化的沉淀池、沼气池、储粪场,配套了干湿分离机,粪便、废水全部由团林镇绣针河专业合作社用于茶园浇灌,场区排水口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现场除储粪场周围异味较重外,其他区域均无明显异味。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1日,临港区环保分局对该养猪场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1万元,并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9月1日,临港区农业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养猪场及时清运储粪场粪污,降低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64 831-164 济宁市微山县微山湖监狱附近存在非法偷采偷洗风化砂的现象,污水随意排放,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 济宁市 水、生态 1.经核实,微山县境内无微山湖监狱,和其名称相近的有山东省微湖监狱,位于欢城镇驻地北、欢城镇岱庄村东北。2.调查组以山东省微湖监狱为中心,采取和管区、村委座谈,走访群众等形式对其附近周边区域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存在非法偷采偷洗风化砂的情况。3.调查组采取同样的调查方式对山东省运河监狱、山东省鲁南监狱、济宁监狱等单位附近周边区域进行了详细的排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 否
265 831-166 滨州市无棣县无棣新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造假,隐瞒三废产量,废水废气废渣非法处理排放,造假环保台账,应付检查。 滨州市 大气、水、固废、其他 1.无棣县新创海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为5000吨/年H酸与5000吨/年对位酯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6年5月经环保部门批复(滨环字〔2016〕90号)。5000吨/年对位酯工程未建成。2.废污水处理情况。该企业在2016年4月-5月调试运行期间生产废水累计产生约6000立方,采用萃取工艺预处理约4000立方,暂存于生化池内,剩余约2000立方未预处理废水暂存于厂区调节沉淀池内待处理,产生废水均暂存于厂区内未外排。3.废气处理情况。脱硝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经双氧水、尿素溶液四级喷淋吸收后排放;H酸离析工段产生的二氧化硫经四级碱液喷淋吸收后排放;中和釜挥发的含氨废气经2级水吸收后排放,吸收的氨水回用来生产;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经两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4.固废处理情况。由于该企业只在2016年的4月-5月调试运行生产了一个月左右,生产时间短,目前只产生废盐、铁渣。产生的废盐(半固态)约500吨,暂存于厂区防腐池内未外排。产生的铁渣约245吨,约240吨销售给钢铁厂作为生产原料,约5吨暂存于危废仓库。 是 责令改正 责令该企业对试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限期处理完毕,消除环境隐患。
266 831-169 枣庄市山亭区凫城镇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凫城分公司污水乱排,无手续运营石料破碎机,粉尘严重,噪声很大。 枣庄市 大气、水、噪声 1.枣庄市山亭区凫城镇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凫城分公司位于山亭区凫城镇焦山头村东,建设年产10万吨商品混凝土和1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项目于2012年9月通过山亭区环保局审批,2013年5月年产10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并投产,年产1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至今未建成、未投产。2017年8月14日,山亭区住建局下发了通知,要求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和商混站暂停施工和生产。8月22日,山亭区住建局在巡查时,发现该公司仍处于停业整改中。2.2017年2月27日,山亭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凫城分公司日常检查发现,该企业废水收集池损坏,废水排出厂外。山亭区环保局当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做整治,修缮废水收集池,禁止废水外排,清理厂外外排废水。2017年3月份,已完成废水收集池的修缮。经现场查实,废水收集池使用正常。3.该企业有1台石料破碎机,是该企业在建设年产1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过程中私自安装的,与原环评审批内容不符,未投产使用。现场检查时,全厂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粉尘和噪音产生点。 是 责令改正 1.责成凫城镇政府监督企业拆除私自安装的石料破碎机,9月2日该设备拆除完毕;2.责成区环保局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做建设,并严格落实各项治污措施,否则,禁止生产。
267 831-170 举报临沂市人民政府在处理受理编号817-16、817-01信访时,存在监督管理不严,应付检查的现象。地方回复的联泰中心城项目占地面积与实际不符,也并未将垃圾清理走,只是对垃圾进行覆盖。艾肯美栗项目恢复的损害板栗树木数量与实际不符,只是暂时停工来躲避检查。 临沂市 其他 1.受理编号817-16信访件反映的联泰中心城项目,是一个省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受理编号817-01信访件反映的艾肯美栗项目,是一处依托栗林建设的居民休闲公园。针对反映的问题,郯城县政府组织郯城街道和国土、住建、水利水产、水务、综合执法等单位,认真调查核实,如实上报公示有关情况,不存在监督管理不严、应付检查的现象。2.联泰中心城项目共占地145.48亩,其中非法占地37.5亩,已经郯城县国土资源局调查确认并据实进行了回复。该项目建筑施工工地的建筑垃圾暂存施工现场,采取覆盖措施,符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要求。3.该项目建设期间挖走板栗树23株,栗树胸径范围7厘米—20厘米,涉案栗树总价值1800元。对该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郯城县林业局于2017年7月份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在植树季节补种已伐栗树5倍的树木,计115株,并罚款5400元。因当前季节不适合造林,所以待2018年春季补种,郯城县林业局将检查验收。不存在临时应急性停工来躲避检查问题。 否
268 831-171 淄博市淄川区太和镇下端士村肖某某,在国家保护区内私自搭建无证饭店,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 淄博市 其他 淄川区太河镇下端士村肖某某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的响泉村经营响泉瀑布山庄饭店,情况属实。该饭店由响泉村民闲置的房子改造而成,具备营业执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手续,安装使用油烟进化设施,建设了污水收集池和化粪池,定期集中清运污水,不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情况。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太河镇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时进行检查区域内饭店环保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2.责令响泉瀑布山庄饭店规范经营,定时检修油烟设备和污水设施,自觉维护周边环境。
269 831-172 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前赵窝村东500米山东赛宝珠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偷排大量废气灰尘,气味刺鼻,故意将废水存放在坑里进行渗漏,污染地下水。有时将废水直排到村的水塘内。多次向镇政府举报,都没解决。 临沂市 大气、水 1.群众反映的山东赛宝珠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实际为山东赛宝珠生物肥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青云镇前赵窝村东700米处,产品为有机肥料,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为糠醛渣和氨基酸母液。该公司环评文件于2011年12月31日经临沭县环保局审批(沭环批[2011]156号),2015年10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沭青云环验[2015]4号)。2.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治状态,无废气灰尘产生。3.该公司建设容积约2000立方米的液体原料储存池,有防渗措施,有围堰和密闭措施。委托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区附近地下水进行仔细的检测,其中高锰酸盐指数1.59mg/l、氨氮0.052mg/l、硫酸盐149mg/l等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3mg/l、氨氮0.2mg/l、硫酸盐250mg/l)。4.2017年4月25日,临沭县环保局发现该公司脱硫除尘循环水水池出现渗漏,渗漏的废水汇入厂西侧排水沟,临沭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沭环罚字[2017]040401号),移送临沭县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沭环责停字[2017]040401号),对造成污染的生产线配电设施进行查封(沭环封(扣)字[2017]040401号)。目前,该公司自2017年4月25日至今长期处在停产整治状态。5.2016年12月15日,接到举报,青云镇与县12345热线办对该公司做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举报人。2017年4月18日,青云镇组织人员对再次接到的信访举报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通知书。 是 停产整治 临沭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停产整治,停产整治解除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270 831-173 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山东澳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手续不全,废水偷排,危废随意处置。 滨州市 水、固废、其他 1.山东澳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生产项目为3000吨/年净水剂、3000吨/年缓蚀剂、2000吨/年CO助燃剂项目,该项目尚且还没有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列入博兴县第二批违规建设项目。该项目自2017年6月起至今长期处在停产状态。2.现场检查时,山东澳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迹象。根据用电量核实,该公司6月至7月用电量符合停产情况。该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危险废物,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未发现废水偷排及危废随意处置问题。 是 停产整治 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未取得合法环评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271 831-176 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工农村村主任王某某霸占集体土地,存放煤炭,装卸煤炭导致扬尘污染严重。 东营市 扬尘 1.信访人反映的煤炭的确为工农村主任王某某所有,现场煤炭总量约9000余吨,分路南、路北两个区域堆放。路南侧场地约7亩,属工农村9户村民所有,2005年王某某买断该院落的使用权,自2016年用于存放煤炭。路北侧场地约9亩,为原胜采管理五区502站土地,2016年6月该村村民刘某某与胜采管理五区502站签订了临时借用协议,刘某某2017年5月租借给王某某暂存煤炭。2.煤堆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了遮盖,煤场进场道路未采取比较有效的防尘措施。2017年9月1日,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煤场扬尘颗粒物进行了检测,结果达标。 是 责令改正 责令王某某立即整改,加强完善场地及主要道路防尘措施,清运过程中做好防尘、抑尘措施。
272 831-179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搭岭村村书记李某非法盗卖原齐翔石料五场沣北路距张店1公里处国家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淄博市 生态 临淄区金山镇搭岭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某某,原经营淄博广胜矿业有限公司,属临淄区关闭的矿山企业之一。2016年,为化解2015年矿山关闭带来的矛盾,适度补偿矿山企业因关闭带来的损失,临淄区曾制定方案,由关闭矿山公司参与园区土地平整,淄博广胜矿业有限公司负责该区域的平整。2017年初,临淄区暂停实施该方案。其间,该企业在该区域开展了一些土地平整前的准备工作,安装了一些设施,但尚未实施开采及土地平整工作,不存在非法盗卖矿山资源行为。 是 停产整治 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对矿山的巡查监管,严防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发生。
273 831-181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桥头镇中外科技生态工业园山东隆济时节能有限公司排放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 威海市 大气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存在整理车间未完全密封、水泥上料罐未完全封闭、地面浮尘较多等三个方面问题,存在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隐患。 是 责令改正 1.2017年9月2日,经区环保部门对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威经环改字〔2017〕15号),要求立即整改。2.企业于9月4日下午完成了整理车间的全封闭。责令企业9月15日前完成水泥罐全密封,同时每日及时清扫喷洒地面,防止出现粉尘污染。
274 831-182 烟台市栖霞市澳通化工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直排废水。前期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已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调查处理结果,举报人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包庇企业现象,没有依法依规调查。 烟台市 水、其他 1.该公司已停产,栖霞市澳通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黄药和黑药的企业,2008年3月18日其年产1万吨黄药项目由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13年12月18日选矿药剂聚集区环评由烟台环保局批复;2016年6月13日年产5万吨黄药和1万吨黑药的项目由烟台市环保局批复,但至今未进行验收。2.经现场检查,厂区仅有部分技术工人在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做维修、维护,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为保持生物菌种的活性),处理后的污水用来生产冷却循环利用;生产车间的地面冲洗水收集后配制4038液体黄药不外排;液体黄药储罐已经完全密封;污水处理池也已加盖密封。8月20日栖霞市环保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南山体雨水处、厂界西南200米水塘处、龙回头村1口公用井水、东尹家村村民家2口井水、郭家店村村民家中1口井水进行采样监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村民家中自用及公用井水符合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要求,检测结果达标。水塘、山体雨水水样分别检出石油类物质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规定要求,其它污染物均符合规定要求。3.经过多次现场检查,栖霞市环保局、臧家庄镇政府均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存在包庇企业等不作为现象。 是 责令改正、停止生产、立案处罚 1.此信访件与栖霞市第二批78号、第八批893号交办事项为同一企业(澳通化工),针对未验收问题,8月15日,栖霞市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并责令其继续停止生产。8月19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罚款。2.针对排放废水问题,检查采样时该企业虽已停产,但由于建厂初期,采购的设备露天堆放,经雨水冲刷,所含的石油类物质混入水体渗入地下,在雨季经雨水反复冲刷石油类污染物顺雨水释出,造成石油类污染物超标排放。对此,8月21日,栖霞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在公司南侧山体渗水处建立防渗收集池,回收水全部用来生产,不得外排。8月22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5万元罚款。
275 831-183 青岛市小港二路晓港名城二期新建商务楼内餐饮排放油烟扰民。 青岛市 油烟 1.信访人反映的是位于市北区晓港名城二期商业用房内的3家小餐饮,分别是市北区面上面面馆、市北区韩某某拉面馆、市北区吕某蒸泰包子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和记黄埔地产(青岛)有限公司和黄小港湾改造项目1B区(晓港名城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明确规定“项目商业用房不设餐饮业”。2.“市北区面上面面馆”2016年4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有少量油烟废气产生,该店已于7月份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其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至楼后侧。3.“市北区韩艾扫拉面馆”2016年8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到门头处。4.“市北区吕某蒸泰包子铺”不产生油烟,属于《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中“豁免管理”的范畴。 是 责令改正 1.对“市北区面上面面馆”“市北区韩某某拉面馆”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两家饭店停业整顿,改变经营业态。目前,两家饭店已经停业。2.即墨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强该区域管理,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日常巡查,一经察觉缺陷,迅速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同时也加强与食药、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在该项目商业用房不再新批准设立餐饮业,加强对该区域新开业商铺的宣传教育,持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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