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策略、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拟订工业与信息化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做监督检查。
(二)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策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有关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发展。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状态趋势并发布有关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推进行业技术基础、知识产权、信用体系、质量品牌管理,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管理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工作;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项,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协调盐业专营管理工作。
(五)促进工业设计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等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七)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规模内工业与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国家和省、鹰潭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和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推进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政策建议;强化信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有关问题,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微客户服务体系。
(十一)承担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所属企业改制工作及所属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管理改制企业剩余资产。
(十三)研究国内外铜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政策和动态,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铜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的策略及相关政策,负责协调全市铜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负责调度、监测分析铜产业运行态势,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汇集。负责为铜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统筹协调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信息消费发展;统筹推进电子政务。
(十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协调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六)协调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贵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贵溪市铜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56人,其中在职人员5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858.2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243.53万元,增长8.52%;本年收入合计2858.25万元,较2021年增加243.53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及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858.2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858.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858.25万元,较2021年增加243.53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及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57.62万元,占37.00%;项目支出1800.63万元,占6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5.09万元,决算数为285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2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86万元,决算数为21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14万元,决算数为6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3.8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7.77万元,决算数为241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7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及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32万元,决算数为5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增加。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7.6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14万元,较2021年增加644.81万元,增长239.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1.34万元,较2021年减少57.84万元,下降48.5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56万元,较2021年减少2.04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
(四)资本性支出1.72万元,较2021年增加1.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设备。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80万元,决算数为13.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13%,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61万元,下降4.2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80万元,决算数为13.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13%,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61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89批,累计接待142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4万元,降低31.8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14.04万元支出。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9.9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贵溪市铜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经费”、“贵溪市金茂资产经营中心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去看,总体运行良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贵溪市金茂资产经营中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贵溪市金茂资产经营中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85万元,执行数为149.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指标方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中心工作经费来源房租收入的返还,做到“收支”两条线,年初相关的单位核定中心全年工作经费。2022年,由于年初疫情的影响,租金收入减少,工作经费相应减少;二是效益指标方面,由于疫情影响,减免租金。市财政为解决中心工作经费困难,相应补拨了中心工作经费,为稳定社会安定起了一定的作用。三是满意度方面,中心工作的以正常地开展。通过一定的调查研究因疫情减免房租全面到位,得到了承租户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二是工作效益不够明显;三是部分租金收入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二是提高中心员工的素质教育;三是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
组织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全年预算835.09万元,全年执行数2852.95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总体运行良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我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上年结转0.00万元,项目拨款收入数 1800.63 万元,实际支出 1800.63万元,2022年底项目支出结转0.00万元。资金大多数都用在下属单位工作经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及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等资金。
(1)我局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 以节约费用为重点, 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单位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财务专员一起努力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施部门预算,严格根据预算指标来源,按照经费支出的详细的细节内容申报和实施支付。
(3)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增强管理意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并狠抓落实。平时的办公设备、印刷、办公用品等采购工作,严格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严把廉政关,经费开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4)严控公务接待,同城一律不予接待,加强完善加班用餐制度,降低接待费开支。
(5)严格会议支出,防止浪费和杜绝一切不合理、不合法、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了预算执行按章进行,人头经费收支基本平衡。
(6)严格项目资金上报关,做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资金由有关部门审核,及时拨付到位。
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意识有待逐步加强,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还不够完善,绩效工作开展时间短,业务水平有限,反映的内容不够全面,评价系统有待进一步够健全。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
(1)财务管理制度待完善。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 极大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达到节约支出的目的。
(2)项目管理有待加强。加强项目进度的跟踪管理,确保资产金额的投入产生预计效益,项目建设资金一旦纳入预算,就要安排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资产金额的投入却收不到实效的情况。及时进行项目绩效自评价,掌握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反思可以改进地方,提高项目效益。
(3)参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本单位真实的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相应制度,从购入、入账到处置、下账都有据可依,实现有效、高效管理。
本部门公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表”、“贵溪市金茂资产经营中心工作经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应对报表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适当说明。(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准,可结合部门真实的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真实的情况适当细化。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业、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及支出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分,扣完为止。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一定效果执行,1分。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线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一定效果执行,1分。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此项指标根据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对各部门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分数折算考核内容设置。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做调整,并将其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式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式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4.请在“未完成缘由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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